近日,有網友爆料稱,自己在超市購買的一款名為“凍楊梅”的產品,“凍楊”二字實為注冊商標。無獨有偶,另一款“真烏梅”產品,“真烏”也同樣是注冊商標。
知識產權信息顯示,“凍楊”“真烏”商標為同一家公司持有,且均處于有效狀態。其中,“凍楊”商標于2018年申請,國際分類涉及第29類-食品,專用權期限至2029年,“真烏”商標于2024年申請,國際分類涉及第29類-食品,專用權期限至2034年。
市場上有很多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標,比如早些時候的“壹號土”豬、“德子土”雞、“山里來的土”雞蛋、“0添加”西梅、?“醫研”抗敏牙膏?、?“120W”充電器……這些商標后搭配具體的商品,極易誤導消費者。
官方對于“心機商標”的定義是:以誤導公眾方式使用的注冊商標。注意一下,這里的誤導公眾指的是,商標在實際使用時,會讓消費者對商品的質量、特點、產地等產生錯誤認識。
隨著監管力度持續加大,未來這類“心機商標”的生存空間將不斷被壓縮:一方面,后續申請“心機商標”的駁回風險會大幅提升;另一方面,即便商標成功注冊,后期在使用過程中也將面臨嚴格監管。
值得一提的是,目前“心機商標”的整治已正式納入法律規制范圍,明確其屬于違法情形。一旦認定,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直接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?撤銷該注冊商標?。這一套“組合拳”下來,既給了企業修正錯誤的空間,又設置了嚴格的“處罰”條件。
商標作為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,其重要性不言而喻。一旦商標被撤銷,前期為申請商標所投入的時間、經濟成本暫且不管,多年積累的品牌認知度將一朝被清零,產品外包裝也要悉數更換,消費者認知也得重新建立,這才是真正能震懾企業的“狠招”。
職能部門對“心機商標”的整治力度不斷加碼,這對廣大經營者而言既是警示也是指引。
經營者在布局商標時應當摒棄僥幸心理。不能故意設計或選取容易讓消費者對商品的質量、產地、特性產生誤解的文字或標識。在商標使用環節,要嚴格遵循各項規定,規范標注商標標識,不得通過拆分、組合等方式,放大商標的誤導性。
合規申請和使用商標是企業經營的必修課,只有憑借過硬的產品質量和透明的品牌宣傳才能贏得消費者認可,而那些試圖靠誤導性商標博取短期利益的行為,最終只會損害品牌信譽,阻礙品牌長遠發展。